關于辦理2022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的通告
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印發的〈關于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〉》(發改價格規〔2019〕2015號)、《湖南省財政廳、湖南省地稅局、湖南省殘聯關于轉發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46號)、《中國殘聯辦公廳關于全面啟動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“跨省通辦”工作的通知》(殘聯廳函〔2021〕363號)等文件要求,現將2022年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審核對象
2021年度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州本級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。
二、審核時間
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
三、審核方式
線下審核:湘西自治州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綜合類“無差別”受理窗口辦理審核手續。
線上審核:搜索湖南省一件事一次辦,切換至湘西州——部門——州殘聯——《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》服務事項,進行網上辦理。
四、審核需提供材料
(一)已安排就業殘疾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(第二代或第三代)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(1至8級)原件及復印件。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(1至2級)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(1至3級)的人員就業,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。
(二)2021年度1月、6月、12月的職工工資表、花名冊(包括正式職工和已安排就業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)。
(三)用人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、工資支付憑證。
(四)已安排就業的殘疾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。
(五)《核定申報表》(一式兩份),表格請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網站或州殘聯網站的通知公告欄下載。
(六)申報單位要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,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。
五、其他事項
逾期未辦理將全額計征。逾期未來辦理的用人單位,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,將由稅務部門全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,依法予以警告,責令限期繳納;逾期仍不繳納的,除補繳欠繳數額外,自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5‰的滯納金。
咨詢電話??? 0743-8254294 州殘聯就業服務中心
0743-8225730 ?州政務中心
附件: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核定申報表
湘西自治州州殘疾人聯合會
2022年2月25日
相關文件: